2015汕头市金平区第三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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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2015年汕头市金平区第三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》,得知2015汕头市金平区第三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:9月23日至11月4日(额满为止)。现场确认时间:11月3日至11月5日(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5:00至17:00,逾期不予受理)。考试时间12月1日至3日。
报考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人员,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: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。
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,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。
因有《会计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,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重新取
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,做假账,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薄、财务会计报告,贪污、挪用公款,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(二)报名对象
以下人员可报考金平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:
1.金平区属行政事业单位、社团组织和企业的在职人员;
2.金平区属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;
3.户籍、居住地在金平区的居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