爲什麼網球裏贏球計分是“15分”、“30分”和“40分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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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球的計分規則看起來總是奇奇怪怪,每贏一球計分分別是“15分”、“30分”和“40分”,爲什麼會這樣計分呢?
網球運動最早起源於12至13世紀法國傳教士在教堂迴廊裏擊球的一種遊戲,後來成爲了一種宮廷遊戲。
在最早的宮廷遊戲中,人們爲了方便計分,便拿時鐘作爲計分器,每得一分就將指針轉動全時鐘的四分之一。因此贏一球就計15分,贏兩球計30分。
那麼問題來了,贏三球的時候不應該是45分嗎?爲什麼是40分呢?
有人認爲這種計分方法與讀音有關,15唸作“fifteen”,爲雙音節,而30唸作“thirty”,也是雙音節,但是45唸作“forty- five”,變成了3個音節。
人們覺得念起來拗口,就用同爲雙音節的40,即“forty”來替代。
當然,還有一種說法認爲,這是爲了能利用時鐘的“60”刻度來保證比賽規則的完整,爲了確保比賽不能以一分的差距獲勝,將45改爲40。
這樣40到60之間的刻度既能保證贏的球員比對方至少多贏兩個球,又能清晰地在鐘表盤上表示出來。
這一積分傳統,雖然看起來很奇怪,但也就這樣沿用至今。